
长期以来,各大电视台对播音员和主持人都有严格的管理规定。
为规范播音员、主持人的职业行为,近日,海门市融媒体中心出台了《关于禁止播音员、主持人违规参加社交活动的暂行规定》和《关于播音员、主持人参加社交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述管理规定明确,未经本中心批准,播音员、主持人不得从事以下活动:婚礼、表演、开幕式、招待会、展览、产品发布会等活动;形象代言;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有偿推广;私营培训业务,或在社会机构从事兼职或兼职培训活动;违反规定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
对于违反上述要求和规定的当事人,一经查实,海门市融媒体中心除追回全部活动收入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传阅批评、调职、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此外,播音员、主持人参加社交活动,由本中心安排,个人不得私自承担,必须填写《播音员、主持人参加社交活动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参加。
其实一直以来,各大电视台对播音员和主持人都有严格的管理规定。
2015年10月,新版《央视播音员和主持人管理办法》修订发布,打破了播音员和主持人的终身制度,实现了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转变。今后,所有央视播音员和主持人都必须签订后期协议,频道和主持人拥有双向选择的权利。
同时,新版《办法》奖惩明确,明确了播音员和主持人的行为规范
《办法》制定了播音员、主持人年度职务综合考核制度,从影响力、工作业绩、遵纪守纪三个维度对播音员、主持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优秀者,将获得优秀播音员主持人岗位奖励津贴,有资格参加“CCTV十佳播音员主持人”评选;考核不合格的,将被调离广播主持人的职位。
《办法》还将播音员、主持人参与公益活动纳入考核制度,并规范播音员、主持人的个人行为,要求主持人在荧幕内外言行一致,禁止利用个人人气和影响力谋取私利。在
完善制度的同时,中央电视台还成立了各站播音员、主持人管理委员会,加强对播音员、主持人的管理。
一些地方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也发布了明确的播音员和主持人管理行为准则。
2019年,东营广播电视台出台了《播音员、主持人参加社交活动管理规定》。
规定提到,播音员和主持人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公众人物和党委、政府的代言人,他们的社会行为应该与其社会地位相一致,他们应该承担责任,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在活动管理方面,东营广播电视台规定,在工作时间内,参加其他单位和个人举办的各种社交活动的播音员、主持人,由总编辑办公室管理,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严禁个人擅自参与该行为。
在工作时间内参加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组织的各种社交活动,需要经批准。播音员、主持人参与商业活动,首先要保证有关活动、产品和服务的合法性、真实性、健康性,严格遵守宣传纪律,避免以虚假言行欺骗公众,以低俗形象迎合低级品味。
严禁电视新闻播音员主持婚礼。经批准播音员、主持人参加社交活动或商业活动的,将劳动收入的30%纳入东营广播电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收入,70%作为个人劳动收入。
台风纪律严明,未经批准,播音员和主持人不得参加本单位以外的各种活动。否则,一经查获核实,除追回全部收入外,视情节轻重,解雇人员,并将工作人员调离主持或广播岗位,情节严重时将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播
音员或主持人违反本规定,在工作时间擅自参加社交活动,不予制止、不举报、不处理,以及发生严重损害本台形象或对社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违规行为的,应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
随着中国广播电视行业的飞速发展,主机行业也大放异彩,舞台上景不限,......台下的名利
不过,随着主机数量的急剧增加,也出现了一些喜忧参半的现象。一些缺乏敬业素养的房东抵挡不住物质主义的诱惑,各种丑陋和混乱逐渐暴露出来。
如今,一些主播借助平台的曝光开始了自己的事业,有的甚至被怀疑虚假代言伤害粉丝,有的主持人更是一再触碰国家底线。
对此,国家广电总局于2015年发布了相关通知,要求主持人必须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关资格证书,方可担任主持人职务。
今年9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严肃整治艺人违法违德、“饭圈”乱象等问题的通知。《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第五条再次对主持人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严格执行持证房东在场,规范房东参与社交活动和网络信息发布。
加强对员工政治素质的培养,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文艺观教育,始终强化人民阵地,坚守人民情怀。
提高职业道德,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自觉抵制名利诱惑,不得利用职业身份和个人知名度谋取不正当利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社会公德的示范者和正能量的建设者。
主持人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养、道德道德和职业素养,在传播中必须保持高度的党性原则,才能起到积极的舆论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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